外事函〔2017〕004号
校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根据重庆市教委渝教外函【2017】3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,2017年“巴渝海外引智计划”正式启动申报和结项。该项目实施与去年相同,以备案立项方式进行,即按照文件要求向市教委提交备案立项材料,在项目实施完毕后,按照《“巴渝海外引智计划”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及教委结项的要求向市教委提交结项材料,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并择优进行奖补。对于本年度未实施完成的,可以在下一年度申请结项奖补。
学校将根据市教委评审通过的备案立项名单,先行拨付启动资金用于项目实施,待项目结项后进行结算。同时,请2013年以来尚未结项的项目尽快组织实施并申请结项。
请各二级学院仔细阅读附件内容,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工作,踊跃申报。请于2017年5月2日下午4点以前将2017年“巴渝海外引智计划”备案立项申报材料的电子材料(不需要纸质材料)以及结项项目的结项的电子材料交到博学楼F105办公室外事处田洁处。
一、“巴渝海外引智计划”备案立项申报材料具体包括(电子版):
1.《“巴渝海外引智计划”立项申请表》;
2.“巴渝海外引智计划”拟聘专家简要信息表
二、“巴渝海外引智计划”结项材料具体包括(电子版):
1.《“巴渝海外引智计划”结项报告》;
2.专家来渝工作的往返证明材料;
3.专家在校工作期间所取得的效益证明材料:包括讲学、讲座活动的录音录像资料,所取得的成果(代表性论著及论文、专利证书、产品证书)复印件或证明材料,来校工作期间主持(参与)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、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。
4.经费相关证明材料
外事处
2017年4月21日
(联系人:田洁 联系电话:65023182)